租过房子的人,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房子住的好好的,突然房东说房子要卖了,如果你是租客肯定会慌神,要是新房东赶你走,该怎么办呢?
其实,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经常会有房主的房子在出租的状态中,房子有租户在居住,且租赁期限未到,房主因某些原因考虑把房子出手的现象,如果这类情况发生了,该如何处理呢?按道理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都是什么意思?下面来看小亿给你解答。
一、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持有人将房屋产权转让他人,买受人不得以房屋产权人身份否定此前的租赁关系。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顺利、安全地对租赁物使用收获。但是这里指的租赁,是指有固定期限的租赁,如果是未定租期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
二、有租户的房子如何卖?
如果房屋尚在出租状态,房屋产权人应在售房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在实际案例中这个期限一般为15或30天。这样承租者可以提前了解房屋持有人的出售意愿,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利用这段时间另寻房屋、或和房屋持有人约定告知买主租赁现状。需要提醒房屋持有人的是:如出售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承租人也有权利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三、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吗?
虽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并不意味着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还需要满足下方条件:
1、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话,承租人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就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是相同的,不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承租人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4、如果承租人和共有权人同时想购买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承租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产权人卖房之前要确保租客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已经放弃使用权利,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以上就是小亿整理的买卖不破租赁,有租户的房子如何买卖的相关解答,作为租客的你还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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